2026 年 4 月 29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版计价标准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在新疆全境强制执行,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工程造价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知》明确,2026 年 7 月 1 日起,新疆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时,必须严格执行新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配套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针对新旧标准衔接问题,《通知》设定明确过渡期:2026 年 7 月 1 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执行;7 月 1 日后新立项、新招标的项目,必须全面执行新版标准,确保计价规则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及时测算并发布含规费的人工单价,督促电子评标系统同步升级,保障新标准顺利落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在优质工程计价方面,《通知》明确,合同中约定创建优质工程目标,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优质工程等级、计费标准进行结算,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此外,《通知》强调加强工程造价数据应用,推进国有投资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与分析,构建新疆本土造价指标体系,为项目决策、合同签订、纠纷调解提供数据支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次强制执行新版计价标准,是新疆深化工程造价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解决传统计价规则不统一、计价行为不规范、造价纠纷频发等问题,推动建筑市场形成 “市场定价、竞争有序、质量优先” 的良好生态,助力新疆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