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配新疆住建厅最新安全监管要求,结合高寒、高海拔、特殊地质等地域施工特点,2026版高危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细则,明确了需要编制专项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编制框架、审批流程、论证标准,统一全疆建筑、市政、水利、交通行业专项方案编制规范,是施工单位技术员、资料员、安全员必备核心资料,同时也是质量安全监督站日常巡检、项目竣工验收的硬性审核依据。
细则明确划定强制管控工程范围,分为普通危大工程与超危大工程两类。普通危大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涵盖:开挖深度≥3m的基坑土方开挖与支护工程、各类模板支撑体系、高度≥5m的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寒地区冬季混凝土浇筑作业等。超危大工程除编制专项方案外,必须组织外部专家开展专项论证,主要包括:开挖深度≥5m的深基坑工程、高支模体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跨度超18米的钢结构安装、隧道暗挖工程、爆破工程,以及盐渍土、冻土、滑坡地带等特殊地质区域的大型基建工程。
在方案编制框架上,统一十大固定编制模块,缺一不可,分别为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安全保障措施、质量管控措施、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人员机械配置、专项计算书。结合新疆地域特性,细则额外要求所有高寒、偏远地区项目,必须增设专项补充章节,包含低温防冻施工措施、风沙天气应急施工方案、偏远区域应急物资运输方案;盐渍土、冻土区域项目,需补充不良地质专项防控内容,未按要求完善方案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审批与专家论证流程有着明确规范: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牵头编制,内部审核完成后上报企业总部技术部复核,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超危大工程方案审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发起专家论证申请,从自治区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论证组。论证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修改后通过的方案需严格按照专家意见逐条整改,并提交整改回执;未通过的方案禁止进场施工。同时细则规定,新疆所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完成审批论证后7个工作日内,需同步上传至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完成线上备案,实现全过程溯源监管,未备案项目将暂停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