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行业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26 年 4 月正式施行

   2026-05-26 00
核心提示:2026 年 4 月 2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正式发布《自治区工贸行业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

2026 年 4 月 2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正式发布《自治区工贸行业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厘清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及监管部门三方责任边界,强化工贸行业外包工程全链条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办法》明确发包单位法定主体责任,严格遵循 “谁引进、谁管理,谁签字、谁负责” 原则,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及个人,不得肢解发包、违法指定分包和转嫁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针对承包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在高风险作业管理方面,《办法》规定高风险外包工程(如有限空间、高处、动火、吊装等)须编制专项危险作业方案,经发包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前必须开展安全条件确认,作业人员需经发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本单位实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依法足额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同时,《办法》强化现场监管与责任追究,要求外包工程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全覆盖,危及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的作业现场,视频监控需接入应急管理部门监控平台;外包工程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同一外包单位一年内发生三起及以上非亡人事故,事故调查组需邀请外包单位注册地应急管理部门参与调查,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新疆工贸行业外包工程安全监管制度空白,构建了 “权责清晰、监管到位、追责有力” 的安全管理体系,将有效规范外包工程市场秩序,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新疆工贸行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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